商品未标价遭投诉,超市道有苦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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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-04-22 17:36:00 来源: 神州加盟网 有880人参与
  • 经营范围:超市
  • 门店数量:409家
  • 单店投资额:5~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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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据南京日报报道,世纪联华、家乐福、华润万家、大商等多家郑州大型超市,近期均接到当地物价部门的罚单,皆因有“职业打假人”投诉这些超市未在部分商品上分别胶粘价格标签。

  据了解,处罚依据是由原计委颁布并于2001年开始实施的《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》第十四条:“开架柜台、自动售货机、自选市场等采取自选方式售货的,经营者应当使用打码机在商品或其包装上胶贴价格标签,并应分品种在商品陈列柜(架)处明码标价。”

  记者在苏果岔路口店、苏果珠江路店、金润发瑞金路店等多家超市加盟门店看到,摆放每类商品的柜台处,都放置着统一的价格标签。待售的自行车每辆上也都挂了价格标签。但很多袋装、瓶装、盒装商品并未分别胶粘价格标签,而是以条形码代替。

  记者随机采访发现,多数消费者对此已习以为常。“不晓得有这规定,当然,如果每件商品都标上价格,那结账时就更清楚了。”市民女士说。金润发瑞金路店客服部工作人员表示,很多包装好的商品条形码都是打好的,再分别胶粘价格标签没有必要。他以前没听消费者反映过这个问题,对这个规定也不是很清楚。

  业内人士指出,大型超市不执行这一规定主要有两大原因:一是大型超市基本都使用条形码进行商品信息及价格管理,效率更高;二是,若在每件商品上都胶粘价格标签,成本会大大增加。

  物价部门相关人士介绍,这个规定确实有,但各地在执行上一直存在争议。从实际情况来看,要想做到每件商品都胶粘价格标签确实难度很大。物价部门很少接到这样的价格举报,查处此类的案件的也非常少。不过,物价部门会积极引导经营者进一步完善明码标价行为。

  据全球加盟网了解,在今年的全国“两会”上,也有人大代表提出,随着我国服务业和大型购物中心的快速发展,《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》已不能适应经济形势的变化,迫切需要修改和完善,并建议删除“超市商品逐件标价”的规定。

  但市消协相关人士认为,当“规定”与“习惯”发生冲突时,经营者不能因担心自身成本增加,而将转嫁给消费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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